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议修订一项已有数十年的经纪自营商报告规则,将其适用范围限制于股票证券,并开放公众评论期,讨论该规则应如何适用于加密资产。


规则15c2-11最初于1971年通过,旨在减少便士股市场的欺诈行为,要求经纪自营商在发布场外报价前,必须保持发行人的最新公开信息。2021年,该规则被重新解释为涵盖政府债券和公司债等固定收益证券,引发市场参与者的强烈反对,并对其在数字资产中的应用持续存在混淆。

SEC周一的提案将逆转2021年的扩展,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股票证券。该机构将股权证券定义为任何代表公司所有权的股票、类似证券或可转换证券。


领导该机构加密工作组的SEC委员Hester Peirce对该提案表示欢迎,但对前任领导层处理此事的方式持批评态度。她说:“委员会本应在评估该规则是否适用于固定收益市场时给予长期无行动救济,”并指出该机构实际上发布了多轮短期救济,有时持续时间短至三个月。


目前尚未决定“股权证券”的定义是否可以扩展到加密资产。SEC已开放60天的公众评论窗口。皮尔士表示,她特别关注关于该定义问题、规则在数字资产中的适用以及“专家市场”框架未来的看法。

此时,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一直在现任政府下努力建立更清晰的加密货币监管框架。上周,两机构签署了一份备忘录,同意协调对金融市场(包括数字资产)的监管,并将该协议描述为结束双方数十年监管冲突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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